回力管获2年鞋业刑1前高
近日,回力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刑事裁定书。鞋业刑年根据裁定书,前高临沂小商品城鞋类批发上海XX鞋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若松受贿330万元,管获事实清楚,回力二审维持原判,鞋业刑年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前高据媒体报道,管获该公司即上海回力鞋业有限公司(简称“回力鞋业”)。回力临沂小商品城鞋类批发
记者注意到,鞋业刑年天眼查信息显示,前高上海回力鞋业有限公司系A股上市公司华谊集团(600623.SH)的管获全资孙公司,而华谊集团的回力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持有公司股份58400万股,鞋业刑年比例为65.66 %。前高而张若松系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裁定书显示,2017年10月,张若松担任回力鞋业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市场、销售、品牌推广,并负责品牌市场拓展,经销商授权管理、专单货品货号审批、经销商分货管理等事务。
2018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若松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先后三次向梦鹿公司实际经营人季某索要现金共计人民币330万元,并要求季某为其支付出行机票费用共计18万余元及购买蒂芙尼手表、万宝龙笔、爱马仕手提包等物品,其中部分受贿款被张若松用于个人投资。
2020年11月10日,被告人张若松在回力集团纪委工作人员陪同下至上海市杨浦区监察委员会接受调查,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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